您好,我曾经是一名四川禹慕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我曾于2021年5月6日入职,于2021年8月16日离职,由于这是我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对于许多工作法律方面的东西都不知道。离职原因是:三个月内从未缴纳社保,不按时转正(就一直拖着,期间询问多次)。除此之外,离职后,我的工资没有拿到应有的工钱,我的工资是5000,试用期是4000,期间请了两天假,但是按照工资计算的话我应该可以拿到1600多,但是我只有800,他说的是缴纳税,年底会给我,我想问的是我这个工资要扣税???另外,这家公司的工资计算也很奇葩,由于第一个月我不是1号就去的,所以就按照的是天数计算,她以22.75这样计算,后来才知道是21.75这样计算,一切有与该公司人事的聊天记录,还有我前同事的工作经历证明。
留言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立即责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11月11日联系您称正与单位自行协商处理,已告知您如协商未果可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
成都市双流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