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资阳 » 乐至县 » 关于八一小区停车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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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关于八一小区停车位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04 11:51 已回复

以前八一小学对面的安置小区周围道路均可以免费停车,现在居然开始收费,八一小区在设计之初并未设计地下或地面停车场,现在基本家家户户的车户均一辆,以前周围道路划线免费停尚还可以勉强够用(节假日还是不够),现在对于小区周围的道路付费停车确实不够人性化,考虑欠全,其他小区有地下或地面停车场,八一小区是压根没有,只有靠周围的道路或者小区内部道路,望重新规划处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12345网络理政平台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5 09:06

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已转至相关部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资阳市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12 13:57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为有效解决县城区停车难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在不影响行人、车辆通行的情况下,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施划停车泊位”之规定,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县在城区公共区域、部分道路施划了临时停车泊位,方便群众停放机动车辆。2021年上半年,在学习借鉴周边县市优秀管理经验的基础上,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乐至县至诚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至诚公司”)作为业主,经公开招标确定四川科瑞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智慧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投资人。至诚公司与投资人组建了乐至县四维智慧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四维科技公司”,其公众号为“栖泊停车”),自2021年8月1起对依托道路施划的4603个机动车停车泊位(含八一小区侧巷临时停车泊位),进行智慧管理系统的建设、经营和管理。按照《乐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我县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乐发改价格〔2020〕15号)文件精神,城区临时停车泊位小车收费标准为3元/4小时.辆,当天停车时间超过4小时的,每增加1小时(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加收服务费1元,累计24小时内收费最高不过10元,超过24小时的重新计收服务费,21时至次日8时的临时停车不收费,停放时间未超过15分钟的免收停车服务费。 2021年11月9日八一小区安置房区域内施划的停车位未纳入收费,周边道路市政纳入收费的目的是规范管理、提高公共停车位周转率。交警部门认为收费有必要。若不收费,个别车主长时间占用,导致其他社会车辆无法停放,公共停车位作用就是解决广大群众临时需求。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资阳市乐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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