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他们的商铺业主,使用的是他们的手抄电表,每个月由他们物管人员来抄表,由于8月用电量巨大,与我们实际用电量不符,我们有微信工作群打卡为证,从7月19日起到8月31日,公司都只有一到二人值班,物管提供的8月用电量为996度,跟我们实际用电量严重不符,物管也无法提供8月抄表证据,(电表上月底数照片,本月数据照片),我们要求他们给个合理的解释,问他们什么时候到我公司来抄的表,他们到现在都还没给我们解释清楚!,物管工作人员几次到我公司态度蛮横,自己提供不出数据,还恶语相向,物管工程部门的人员,直接说的,就是你们用的你们交不起就算了!!物管王经理推脱责任,不承认手抄数据作假,包庇工程部员工,对他们工作失误,言语辱骂也没向我们道歉。问他们要数据,8月电表的照片,我们一直催促他们提供数据,一直不给,拖到11月1日上午,物管以未交电费为由,断电。导致我们工作人员无法进入公司正常上班,11月2日来了两个自称物管保安的人,拿上催费通知单,耀武扬威的到我公司来,通知我们,再不交钱,我们就断电!一张随便盖了个公司名字的章,就到公司来威胁我们,侮辱我公司工作人员。11月4日上午又把我们电断了,我们只能把有争议的费用交了,到现在物管的人都没出面给我们解决,对于他们这种工作失误失职,还反咬一口,还用断电威胁我们,我们投诉无门!相当于哑巴吃黄连!现在要求他们向我公司人员道歉!为自己工作失职道歉!请相关领导为我们主持公道!
来信人:您好,您于2020年11月反映您是彭州市天彭街道牡丹东路62号盛世天彭201号的商铺业主,物业手抄电表费用,但费用比楼下的商铺贵很多(0.88元/度收费),且一个人上班和三十人上班的用电数一样,对此不认可,物业也无法提供手抄电表明细,也不会提供发票,11月1日09:00物业将商铺电断掉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物业管理科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成都蜀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信物业)为盛世天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
蜀信物业已恢复盛世天彭201号的商铺的正常用电。
建议您向彭州市供电分公司咨询电费收费标准。
我局已督促蜀信物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服务工作,为业主提供安全高效便捷的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