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我是一名遵纪守法的成都市市民,也是一名孕妇(准妈妈),本人于2021年10月向中国平安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在资料审核过程中,在2021年10月25日被银行告之我是一家公司的股东和监事,这家公司名字叫四川远东升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3日成立,工商注册号:510900000082593,统一信用代码:91510900MA6262FE8E。且通过企查查得知该公司有2名股东,法人叫李乾荣,股份占比50%,另一名股东就是我,我在该公司的股份占比为50%,且我是该公司的唯一监事,至此我才知我身份信息被冒用,本人通过各种途径联络该公司人员,都联系不上,经营地址也无该公司,联系人电话也是空号,本人于2021年10月27日向遂宁市工商热线(028-12315)投诉了此事,于当日得到回复说让我所在当地派出所报案,本人于2021年11月1日向本人所在地派出所报案,但是派出所警官只对本人进行了信息登记,说不符合立案条件,说必须要有证据。我一个成都市民,此前至现在为止,从未去过遂宁,本人更是承诺并未自己去成为这家公司的股东和监事,现在因为此时本人无法贷款给本人的工作和生活造成了很多麻烦,一直处于焦虑中,本人觉得特别无助,现请求能公正处理此事。
尊敬的网友您好,感谢您对遂宁市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您针对他人冒用你的身份信息办理公司一事的相关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已给您回电,请您准备好相关资料,待收到资料后我局即进行受理、调查,我局工作人员会及时和您联系,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及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