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长余先河 » 泸县奇峰镇红木村村民宅基地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拆迁 求助】泸县奇峰镇红木村村民宅基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03 11:23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泸县奇峰镇红木村的村民,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求助您们,因500仟伏特高压要经过我的房顶,须要拆迁,在一月份的时候县上和镇上村上的领导给我量了房子,叫我找一处宅基地准备修建,并且我也找好了,镇上和村上的领导也同意了我在那个地方修建,国土所也下来画了圈,在规定的地方修建,我也开了工,在三月份的时候镇上和村上叫我不要干了,说是审批手续还没有拿下来,要等到审批手续办好了才能修建,我也停了工,这一等就差不多十个月了,在这中间也问过无数次,他们说是基本农田,要审批好了才能建房,当初您们为什么要同意我在那里修建,我在那里也花了十多万了,我该找谁,各位领导,在问镇上和村上都是叫我们等,要等到什么时候,像我这样的我们村上还有几户,马上面临着又要通电了,该怎么办,我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希望领导能早日解决我的事情,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泸县奇峰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22 10:52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还我宅基地”的留言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核实,您所反映的宅基地审批事项是涉及奇峰镇红木村因电网新建而拆迁的农户划拨宅基地事宜。红木村新建的高压线属于泸州东500KV输变电线路工程,是改善泸州电网结构,提高泸州市供电能力的重点项目。为确保农户安全,根据上级要求我镇对高压建设存在风险的农户开展了房屋拆迁工作,并未涉及土地征收,属于农户住房安全排危工作。
根据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27号)文件要求,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修建房屋,目前您户拟选址占用的地块为永久基本农田,按政策要求不能进行建筑物新建。
针对红木村拆迁户新建房事项,奇峰自然资源所已于2021年4月预先对该村可用地块进行了圈画,带领涉及拆迁户进行选址比对,形成土地用途规划编制报告上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待上级批复同意后,可以进行正常建房。
经镇村干部向您宣传解释政策,您个人表示支持和理解。
如您仍有疑问,请咨询泸县奇峰镇乡村振兴办,联系电话:0830-8669589。
感谢您的留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