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为什么按揭就不能提取余额?能否直接对冲按揭或者按月按季度提取?公积金本来就是买房用的,现在却提不出来,放里面睡大觉,每月要背利息还按揭,还有以前没贷过款,只有一套老房子为什么要算成二套房利率上浮百分之十?能否改革一下便民利民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公积金贷款为什么不能提取余额”的留言收悉,我单位已于11月3日进行了认真调查核实,现将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按照现行公积金提取政策规定, 缴存职工及配偶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改善性住房(第二套住房)的,在正常还贷满12个月以后,可申请按年提取不超过上年还贷总额的公积金(含部分提前还款、全部提前结清金额)。
我中心即将于2021年12月1日开通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余额尚未结清的职工(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可委托我中心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本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对住房的套数认定是“认房又认贷”,即申请公积金贷款时,结合借款人夫妻二人及未成年子女的房查结果和征信报告上的住房贷款记录进行住房套数的认定(商业性质用房不纳入住房套数认定)。
您名下已有一套住房,再购房属于第二套房,符合公积金贷款对第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打电话:0830-3160689进行咨询。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