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李春泉系剑阁县演圣镇停坝村三组村民,于2018年底被村上让派出所以有精神病为由送至广元市第三人民医院,到现在已快三年整,家中只剩下一个七十多岁高龄的老母亲孤苦伶仃自生自灭,老母亲体弱多病非常希望儿子能早日回家伺候自己终老。老母亲思子心切多次找到村长和村书记,及镇里与派出所都不能如愿。回家就这么难吗?李春泉还能回家吗?
网友:
您好!留言收悉。经剑阁县演圣镇人民政府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核实,李某某自患病以来,常无故谩骂、损毁财物,有冲动伤人行为,经广元市精神卫生中心诊断为偏执型精神分裂症,对其危险评估为三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十四条及《广元市肇事肇祸精神病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镇、村联合公安机关将李某某送到精神病院进行强制治疗,目前李某某仍在医院接受治疗。近期,经演圣镇工作人员与您母亲当面沟通,您母亲同意先去医院询问李某某是否达到出院标准,如果病情好转医院同意出院,你们可以将其接回家中。若病人病情还是不乐观,医院不同意出院,暂只能让李某某继续在医院接受治疗,敬请理解。
感谢您的留言!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剑阁县演演圣镇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39-6446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