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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言 建言】关于执行巜四川省新冠肺炎疲情防控工作指南(第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02 08:40 已回复

关于按照《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的要求,执行“从省外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返川人员集中隔离时间”的建议
长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没有按照《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的要求,执行“从省外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返川人员隔离时间”的规定。工作指南要求——从省外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川人员到达我省时入境时间不满21天的,应居家或集中隔离直至满21天,期间进行2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
我10月16日从巴基斯坦伊斯兰堡乘坐PK854航班到西安咸阳机场,随即按规定要求在西安周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排的“维纳斯国际酒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到10月30日,周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了“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10月31日从西安北站乘坐G2855列车到成都东站,再从成都东站换乘C5975列车到长宁站,从长宁站闭环接送到石鹿沟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集中隔离。被告知按照长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需要再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这种增加7天集中隔离时间的做法,一方面增加了政府的负担,另一方面也给被隔离人员造成了时间和经济上的损失。
遵纪守法是我们每个公民的基本责任和义务,像我这种情况的从省外口岸入境解除集中隔离后来(返)川人员人也多,长宁县疫情指挥部这样做,不符合《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的规定。希望政府相应职能部门,纠正长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这一错误做法,认真遵照执行《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四版)》,依法依规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2021年11月2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长宁县卫生健康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8 16:01

网民朋友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我县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现就您提出的问题回复如下:
根据官方公布福建疫情流调信息,此次疫情为境外返乡人员输入引起,源头病例入境后曾在厦门、仙游累计集中隔离21天,后回家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均未出现异常,核酸检测也为阴性,超过1月后才检测阳性。福建疫情提示我们德尔塔变异毒株较以往毒株更难被检测发现,潜伏期可能更长。
按《宜宾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岗位重点人群核酸检测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已完成“14+7”共 21 天集中隔离的境外来(返)宜人员,建议继续社区管理,实施 7 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建议非不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措施,分别于第 3 日和第 7 日对当事人及其共同居住人员开展 2 次核酸检测,第 7 日采取“双采双检”。
为切实巩固我县疫情防控阶段性成果,保障全县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省、市防控要求,参照有关地方疫情防控措施,长宁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对我县境外返乡人员实行累计28天的免费集中隔离管控措施(包括在县外的隔离时间)。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祝生活愉快!

长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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