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以来,国家及省市各部门相继出台各类政策要求,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学和收费流程,但对于非义务教育阶段的儿童培训的,没有相关说明。今天(11月1日),成都市教育局等几个部门联合发文《成都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要求“义务段收费实行政府指导定价”,现在小孩报名一个英语机构、一个美术机构,两个机构都是在政策出台前提前收取了将近1年的课时费用,课时购买远大于60次。
请问,同一个英语教育机构,既有义务教育段培训也有学龄前儿童的培训,学龄前儿童的收费标准受这个标准约束吗?
美术类机构是非学科类,他的收费收标准约束吗?
政策出台前预收取的费用,可以要求机构退费吗?
怎么查询该机构是否在规定时间“营转非”,是否还有办学资质?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锦江区教育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工作人员于2021年11月5日15:45与您电话联系,就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您表示已无疑问。关于锦江区校外培训机构事宜,欢迎拨打电话028-84557353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