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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退伍军人带伤回家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1-01 09:26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你们好,本人2006年11月10日从武警退伍,退伍前半个月(10月26日)在训练时右手掌骨断裂,因驻地偏僻,离支队卫生队较远,未在支队住院治疗,去到县医院治疗,当时县医院医疗条件较差,只做了简单的包扎,导致手掌严重变形,经常疼痛,用不上力。    我自己多次找到阆中市市民政局,也找过南充市民政局,都没能给得到妥善处理。后来,国家成立了退役军人事务局,我去过几次,都说我没有住院病历,什么都办理不了,让我给他们拿住院病历,让我哑口无言。我在部队期间,训练受伤属实,驻地偏远,医疗条件差,难道就是活该吗?我为国奉献,受伤回到地方,找政府部门,一直都是无果,让我们这些现役和退役的军人怎么想?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阆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4 16:38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留言反映退伍军人带伤回家问题,经我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您反映退伍军人带伤回家是指“带病回乡”,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退役军人申请办理“带病回乡”定期生活补助主要是以本人档案原始记载为依据,根据《带病回乡常见慢性病范围(试行)》规定,如您档案中有:“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等相关记载且在部队服役期间是义务兵或初级士官,可以按程序向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
尊敬的网友,如您现在家庭确实困难,根据《关于加强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的意见》,您可书面向户籍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帮扶援助申请。
感谢您对我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关心、理解、支持与监督,如您还有相关问题需要咨询,可直接联系我们,联系电话:0817-6351766。


阆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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