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您好,本人是成都高新区的中央企业的员工,2021年10月份通过2020年度中级工程师(电力),中级工程师(电力)职称是通过评审的方式获得的,由于本单位是集团(副部级央企)在川的分子公司(厅级单位),具备电力行业初级、中级评审(认定)资质,本单位上级集团公司为国家副部级央企,集团公司具备电力行业副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的评审资质,由于在成都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官网查询到已公示获得补贴的有中级会计师、中级经济师,这些都是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本人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目前未制证下发,但是有《关于公布2020年度工程、政工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认定)结果的通知》(盖有公章),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可以申请补贴?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社区发展治理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成都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发〔2020〕13 号)等文件精神,经请示成都市就业局,技术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条件包括:
申领技术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视同缴费年限)及以上;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申领;证书标注的批准日期在2020年 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的,应在证书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申领,申报资料包括:
1. 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申请人已激活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开户银行名称;
3. 申请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
5. 网上证书查询截图的打印件。
2021年11月1日下午您已进行了电话咨询,如仍有疑问,可在上班时间咨询(028)8513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