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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求助】龙安镇庙坝村关于对贫困户提供有偿扶贫养殖鸡种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30 21:35 已回复

各位政府的领导好,我是来自庙坝村的一个普普通通的贫困户村民(2021年前是贫困户,2021年后,领导说脱贫了),最近几年在国家大力扶贫时的政策下,我们确实感受到了政府的决心,其中在2019年和2020年分别给了贫困户数量不等(10-100)的小鸡,用于贫困户喂养,当时是没有说要让给钱,直接去逮即可。最近村干部通知说这个鸡种是政府(镇政府?县政府?绵阳市?还是哪?)之前贷款买的,要贫困户把这部分钱给还回去,我想求助各位领导,能不能帮忙给看看这个是怎么一回事?之前提供鸡种的时候,没说要收钱呢?现在领导说我们脱贫了,就要把之前的政府给予我们(贫困户)的一丁点利益,给要回去嘛?第一:这种行为是不是违背了国家扶贫的初衷?第二:就算是政府贷款买的,要收钱,难道不应该逮鸡的时候,就说清楚嘛?现在变成了强卖强买了。请各位日理万机的领导帮忙给看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万分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平武网络发言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4 13:49

网友你好!
你的留言已收悉并转相关单位核实办理,待核实清楚后,我们会第一时间将办理结果回复于你。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12 14:15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龙安镇庙坝村关于对贫困户提供有偿扶贫养殖鸡种”的问题已收悉,龙安镇党委、政府立即安排专人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反映在2019年和2020年政府分别给了贫困户数量不等(10-100)的小鸡,用于贫困户喂养,当时是没有说要让给钱,直接去逮即可。最近村干部通知说这个鸡种是政府之前贷款买的,要贫困户把这部分钱给还回去。2021年11月4日,乡村振兴局副局长李盐、龙安镇副镇长、包片领导张波、驻村干部宋东波到村对此问题进行了调查。
经了解,为促进贫困户发展产业,在帮扶单位、村两委组织下,2018年为全村贫困户每户发放鸡苗30只,资金来源为第一书记经费;2019年根据贫困户自主申报养殖数量(不超过30只),由帮扶单位出资购买发放了数量不等的鸡苗。发放时帮扶单位明确表示鸡苗是免费提供,不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平武县非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平农发〔2018〕31 号)文件规定,产业扶持资金可用于为贫困户发展产业提供无息借款。2020年初,为充分发挥产业扶持资金用途,落实优先保障贫困户借款要求。经群众申请、村上审核,2020年3月庙坝村审核发放产业扶持资金借款32户,共计23500元(2020年4月8日到账),帮助贫困户发展壮大自身产业。庙坝村与贫困户签订借款协议中明确显示借款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至2021年3月30日。2021年10月起,村上对未还款贫困户进行了借款追缴。11月4日,调查组一行就近询问了一户借款贫困户,该户表示从未听说村上在收取鸡苗费用。你户应借了产业扶持资金无息借款,村上向您追缴的并非鸡苗钱而是借款资金。
您可以通过查询个人账户,核查是否有该笔借款到账,具体情况可向村上了解。龙安镇党委、政府将督促东溪村(村级建制调整后更名)进一步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避免再次发生类似情况。
感谢您对龙安镇及东溪村发展的支持和贡献。祝身体健康,生活幸福。


平武县龙安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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