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乐山 » 市长陈光浩 »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乱作为不纠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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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犍为县自然资源局规划乱作为不纠错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9 12:12 已回复

领导你好,我们是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万和凤凰城C区的业主,我们小区内1号楼处有一块地,这块地是我们C区业主共有的公共活动用地,但实际中被开发商修建了一个围墙,把这块地圈起拿来办幼儿园使用了,侵占了我们业主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房产证上也明确注明这块地属于C区业主共有,前期我们业主多次向规划部门反应了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规划部门自己也确实承认了这块地确实是C区所有业主共有的。由于当时规划签批没有考虑到侵占业主公共用地这个问题,批准开发商把这块地圈起来办幼儿园使用了,现在业主发现了这块地是我们C区业主共有的,为了掩盖他们规划部门自身责任问题,没有正确面对自身出现的错误,不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难看出,这到底是他们规划失误签批的,还是有人故意这样签批的,当初又是谁主办签批的,其中有没有受贿行为,为什么当时的主办人不敢出来解决问题,现在规划部门把所有问题全部抛给业主们自己去解决,相关部门人员和开发商还说不服就去告他们,他们接招就是了,我们业主有手机录音,从中不难看出其中的黑暗,在此请求上级领导严肃查处相关人员!拆除这个不合理的围墙,把这块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还归业主!业主已经多次反应都没有的到妥善解决,每次问题到了县里,县里又交给自然资源局解决,问题本来就是他们单位的,现在又把问题交由他们自己处理,请问犍为县政府相关领导他们能解决得了吗?每次就是敷衍的回复一下就完了,严重的不作为。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犍为县自然资源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5 18:10

匿名网友:
您好!针对您通过“问政四川”反映的“犍为县规划部门包庇纵容开发商侵占业主公共区域”的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阅规划总平图和施工备案图纸,该小区内1号楼(幼儿园)与住宅处现状围墙在规划图纸上为一条单线,在施工备案图纸上明确标示为围墙。经调阅万和凤凰城C区存档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第七条相关配套约定中第7点有明确表述:买受人所购房屋规划范围内设有幼儿园,幼儿园与住宅小区采用隔栅隔断。
2021年7月30日收到关于“万和凤凰城”围墙相关投诉后,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于7月30日下午4点在县综合执法局会议室,进行专题会商,赓即组织专人对围墙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县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8月1日10时29分通过座机0833-4220206将调查核实情况告知了反映人。2021年8月12日、13日收到网友匿名在“问政四川”反映“万和凤凰城”围墙相关问题后,县自然资源局于8月13日会同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就投诉反映围墙的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执法局和县住建局于8月18日共同进行了回复。2021年8月15日收到心连心反映“万和凤凰城C区围墙”问题,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县综合执法局、县住建局于8月19日下午2点在“万和凤凰城”C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就反映的问题的调查核实情况,与到场的部分业主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和解释。
如您认为该围墙损害了您的合法权益,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等规定,由小区业主共同协商,按程序对该围墙进行处置。如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第七条第七点条款法律效力存疑,可依法起诉房地产开发企业,由人民法院裁决执行。
同时,经向该小区业主调查了解,目前小区住户正准备成立业主委员会后按程序处置围墙事宜,反映需相关部门协调业主委员会成立事宜。我局经向玉津镇南盐社区了解,该小区物业公司已向社区递交业主委员会成立相关资料,目前社区正在抓紧审核,待审核通过后将赓即组织业委会成立事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
主要领导:杨 周 13541943777
分管领导:路 嘉 18781467233
股室负责人:杨飞飞 17760065253


犍为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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