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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 投诉】申诉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9 08:53 已回复

领导好:
    我是返乡创业青年,在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福善镇韩咀村9组流转土地养殖黑斑蛙4年,流转土地从20亩扩大到70余亩,创业期带动特贫户创业,于2020年春节大年初一政府因新冠疫情封场,不准我场养殖黑斑蛙卖买、运输、养殖,造成养殖、销售损失近150余万元,政府部门承诺因疫情影响会由疫情补偿资金补偿,至今我场未得到相应补偿,当年六月在不知情况下把黑斑蛙划成水产继续养殖,由于政府封场等造成损失过大,无法再继续饲养,蛙场也被迫流转他人,带动特贫户越带越穷,无力偿还债务。
     原多次向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和了解具体情况都无果,近期找四川省自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应后,称补偿早已发放,查后说我农场不在补偿范围,以不及时上报,过期为由拒绝发放补偿,我场随时都在找政府询问此事,而且还给予书面回复等证据,另主管部门根本就没有通知和统计我场数据,就以过期为由不作为的方式私自决断说我场不上报。
     成都、重庆附近等其他县市都起用资金补偿,为啥四川省自贡市没有相应补偿,特询相关领导:四川省内是否平等政策,拿到相应因疫情影响的补偿资金,特别是带动的特贫户,以保家人平安、和谐。
    希望当地政府官员不要以不平等政策、不作为方式对待老百姓,掐断正在萌发创业初期的有志青年念想,望政府领导明察!也希望得到国家和政府的关爱!早日得到因疫情政府封场造成损失的补偿金偿还部分债务。
    请职能部门调查处理,当地官员以不作为、乱作为、因疫情不到实地传达上级颁发文件、瞒报、隐瞒老百姓事实等,我也因此所迫不断向各级部门申诉,直到得到合理解释为止!

                         富顺县总统蛙业家庭养殖农场
                                  丁流17808209765
                                    2021年10月10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9 10:47

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富顺县福善镇韩咀村村民徐鼎投诉“疫情补偿地方不作为”的回复

网友您好:
您在问政四川“投诉疫情补偿地方不作为”的留言收悉,现由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答复如下:
2020年初我国发生新冠疫情后,当年2月2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出台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决定》的精神,我县在疫情期间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进行封控隔离、禁止交易食用在养野生动物的做法符合政策规定。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4月8日印发的《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20〕42号)和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2020年4月13日印发的《关于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和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川林护函〔2020〕243号)文件精神,如养殖困难的也可以自愿申请先行退出。收到文件后,我县结合疫情防控派出6个工作组及时做了宣传,徐鼎本人还在全县野生动物QQ群内转发过相关文件。截止2020年5月28日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蛙类保护管理的通知》(农渔发〔2020〕15号)将蛙类划归农业农村部门按照水生动物管理,允许黑斑蛙养殖之日,我局未收到提前退出的申请,根据省、市文件精神,不在补偿范围。
我局于2020年9月28日收到省委网信办交办的网络舆情日报(第112期)《富顺蛙农因疫情损失惨重,申请补助未果》,已由分管副局长王华才牵头,相关股室配合,会同福善镇镇、村干部与信访反映人徐鼎进行了面对面解释和宣传疏导,对信访反映的问题做了答复。2021年10月中旬收到问政四川交办的《受疫情影响导致青蛙(黑斑蛙)死亡,申请补偿》,对徐鼎反映的同一问题做了答复。感谢您的留言。







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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