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的领导你好
我先从头开始说事情的经过,我从网上应聘工作,然后到成都博信劳务有限公司介绍到成都捷普电子厂上班,合作协议上写的35一个小时,在职50天补发差价(差价时间时间是9月1号到10月9号)然后我就好好工作,不敢休息不敢请假旷工。一直做到今天(10月28号)前几天中介微信上说我名单出来了,问我什么时候有时间过去,我说微信转给我就行了,然后中介说需要本人过去签字,28号我请假半天想着终于够时间了,我打车用了50元去中介,中介开始说给我按平均算,我就问什么叫平均算?中介也没解释清楚。最后说着说着又叫我等到下个月发了工资再过去一次,不是我不想过去我跑一次来回100块,今天用了100下次过去又100块,我上一天班也才100块钱啊,都是我辛辛苦苦一天的工资了,中介又不给报销的,虽然说不多,但也是我辛辛苦苦的血汗钱。合作协议的工期到了,钱还没有给我,还再拖,最好是人不用过去,因为过去我要请假还得花100块钱,想麻烦您们帮我解决一下。
经调查,您是与另外一家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被派遣到捷普公司上班,而您与成都博信劳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差价奖励非工资范畴。我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您反映的情况后,已请与您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务公司帮助您协调差价奖励,若后续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您可通过司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