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20年9月退役,于11月2日找到一份开车的工作。当时是中介部门带到我去的这个汽车租赁公司当时中介收入了6000元押金,说了合同到期是退押金,然后去汽车租赁公司租车交了10000元押金也是合同到期退。当时公司承诺租下车子后,每个月都会有货跑还签了保底9000元工资的合同。到最后没有哪个月达成了得。汽车每个月还有3000元租金。在2021年7月初租金公司叫我开车去换电池保养,结果一保养就是半个月还拿不到车子。无奈之下我找公司提前解除合同,在押金里面扣了我一个月违约金。然后又说车辆维修费5000元,车子不让自己开去维修,租赁公司以高于市场价数倍的维修费扣除了我5000元维修费。剩下两千多也拖欠我三个月之久。中介公司的6000元也与这个骗子公司一起的都找不到人了。只有微信每天问他们要钱 就是不给。
在部队久了已经忘了社会上的险恶。跑了好几个派出所,当地警察说他们管不到,最后找到司法部门告诉我只有人民网管用。希望政府明察秋毫。给我们士兵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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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来话人及四川海通一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取得联系,要求四川海通一达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积极与来话人联系协商,若协商未能达成共识,建议来话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