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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恳求领导帮忙。天立.御景峰请退回5万元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8 10:15 已回复

领导你好。今年6月份23交了5万元认购了天立.御景峰16号楼二单元1701号房。天立.御景峰的楼盘真是不错,地段好,环境很优美,口碑好,户型刚需性价比高,设计合理,天有不测风云前段时间妈妈晕倒在家送去医院检查是脑出血,人是抢救过来了,但住院费跟手术费包括后面的治疗费用都要用到钱,而且金额非常大,我也是从网上借的。原本买房的钱都是七拼八凑,从小离异家庭,从小就跟着妈妈一起生活,一直都是省吃俭用。有去楼盘找过销售税忠。让我提交了妈妈病历,网上贷款账单给销售看。现在突发这种是状况,只能把原本要买房的钱都给丈母娘治病了,手上没有钱再去购买,每天医院的开销都要几千上万,当时买房妈妈也是很支持买这里的房子。奈何现现在只能错失,恳求政府领导。可以帮我退回5万元给家里应急,扣一些费钱也是可以。麻烦领导了。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乐山市住建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4 16:27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网友留言反映“恳求领导帮忙,天立·御景峰请退回5万元”信访的回复
网友:
您好,您2021年10月28日再次通过“问政四川”发帖反映“天立·御景峰”有关问题的舆情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天立·御景峰”项目位于市中区文星南街,由乐山天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以下简称:开发公司)。经调查,您于2021年6月23日与开发公司签订“天立御景峰项目认购书”(以下简称:认购书)。认购书相关条款明确约定因乙方(拟定人)违约,乙方交纳的购房定金不予退还。针对您反映的希望协调开发公司退还购房定金的问题,我局已经多次就此事协调开发司,开发公司均表示按照认购书约定不予退还购房定金。本次收到您的信访反映后,我局又协调了开发公司,开发公司仍表示执行双方签订的认购书协议约定不予退还定金。
鉴于多次协调无果,建议您按认购书第十条“双方履行本认购书发生争议的,协商不成,申请申请仲裁解决。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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