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绵阳 » 游仙区 » 迁出外地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其他 求助】迁出外地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8 07:19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绵阳市游仙区人2016年因婚姻将户口迁出外地为城镇户口,现离婚,想把户口迁回原址(农村户口)和父母一起。父母老迈需要人照顾。依政策现在可以迁回吗?有什么流程呢?期盼回复!感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2 13:35

网友: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将您咨询的情况回复如下: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川办发[2012]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14]70号)要求,“城镇居民不得转为农村居民,户口登记在城镇的人员和户籍属性为“城镇居民家庭户”“城镇居民集体户”的居民,不得迁移到农村地区户籍地址上。
感谢您的来信及对公安工作的理解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绵阳市公安局游仙区分局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