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东部新区福田街道学堂湾村社员,因为上大学的时候户口迁移到学校,毕业之后迁移回福田,在福田政府安排的正中街308号,没有办法再迁移回原家庭。后来学堂湾村拆迁,在集体土地拆迁分配的时候,告知我只有土地在村上,户口不在村上,不能全额享受分配集土地利益。我想请问相关政策应该询问哪个部门?既然是占有土地的赔偿,确实又全额占用了我的土地,为什么还需要看户口?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福田街道办事处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村民小组集体利益分配,是由本组召开村民小组大会讨论确定分配方案(如有地有户口占比份额,有地无户口占比份额,有户口无地占比份额等),方案报街道办事处审批即可。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1月1日11时32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