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媳妇儿是泸县天心镇的居民,最近她在我家重庆这边生了孩子,我想了解一下,这个居民医保报销费用是多少?
网民朋友:
您好!您在“问政四川”上留言关于“购买居民医保能报销多少异地生育费用”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泸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泸市人社发〔2018〕2号)有关规定,居民医保参保人员,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因分娩、流产、引产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实行限额结算:顺产1000元、剖宫产(难产)1500元、流产100元、引产2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200元。住院医疗费用金额低于限额结算标准的,按实支付。住院分娩和计划生育手术中出现“并发症”和“合并症”的住院医疗费用不实行限额结算,按居民医保住院待遇报销。
如对回复有疑问,请具体咨询泸县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830-8191877。
感谢您的留言。
泸县医疗保障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