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号:(2021)川0108执恢275号,被执行人已于2021年10月14日履行完毕所有债务,但截至2021年10月26日,仍未解除被执行人的限高消费及房屋查封。被执行人多次给法院执行人员打电话催促,但法院执行人员一直不接电话,后经多次发消息催促后,终于回复了电话并口头告知已解除失信人员名单,当经上网查询,被执行人失信人员名单、限高消费及房屋查封均未解除。故恳请成华区人民法院督促相关执行人员能诚恳处理当事人的请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解除上述限制,以免对案件当事人的生活造成影响,谢谢!
来信人:
您好,感谢您的来信,成华区法院高度重视,立即对您反映所涉及的执行案件进行查阅,现将核查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您在问政四川平台上的留言,经核实,您反映的案件确系我院执行案件,且被执行人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其反应的房屋查封措施及限制高消费措施未及时的情况属实,因我院案件量太大,承办人未在第一时间作出解除给您带来的麻烦而道歉。2021年11月1日,承办人已经制作房屋解封裁定并已送达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屋查封措施实际已经解除完毕;限制高消费措施也已解除。我院已督促案件办理人员及时回复当事人,并要求各个案件承办人及助理在今后的案件执行过程中,一旦案件执行完毕后应当及时解除限制措施,减少对当事人工作生活造成的影响。同时,也欢迎社会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宝贵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