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泸州 » 市委书记杨林兴 » 反映四川叙永县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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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投诉】反映四川叙永县拆迁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6 19:31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四川省叙永县鱼凫村拆迁户。我反应上半年鱼凫五社拆迁中房屋认定有很大的问题。此次拆迁中。鱼凫“李家余”的(泡沫活动板房)房屋等级认定远高于此类结构。认定成为家庭住房。而我的造价更高的建筑只认定为“蓬子”低于数倍的赔偿。一开始我不知道“泡沫活动板房”都认定为住房的时候。我非常配合拆迁工作。把字签了。当我签完字以后。才知道对方板房居然能如此认定。我找到拆迁工作组反应情况。得到的回复是:“李家余“有居住痕迹。你的砖没有封死都是用来养鸡都没人住,来搪塞我。“李家余”家四口人,在叙永新区有两套住房一个门面。没有去住这座泡沫房。所谓的生活痕迹就是一架烂床。我反应的问题得不到有价值的回复。就向叙永问政平台反应问题。拆迁工作组知道后,压着我已经签字的拆迁款不给我打钱。还单单把我举报给了当地综合执法部门。之前不举报,在我向平台反应问题后举报。让我妥协。不然就按违建处理方式处理。如图!是“李家余”板房结构。整体结构是泡沫板房。旁边小门进去巷子,进门右边是唯一的毛砖墙。进门左边是合用主体的泡沫墙。最里面是悬空,泡沫墙都没有。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叙永镇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9 09:32

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一是上半年鱼凫五社拆迁中房屋认定有很大问题,二是举报综合执法局威胁你不配合工作将认定房屋为违建”的留言已收悉,经我镇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现将调查情况反馈如下:
一、针对提出的您户和李家余户的房屋性质认定有误的问题。2020年鱼凫社区一社(原小五社)启动拆迁工作,由拆迁工作二组进行入户丈量房屋面积及房屋认定工作。经工作组入户,您户“房屋”四周砌砖未封闭、无水电、层高不足2米且无居住痕迹和居住条件,经工作组一致认为不符合住房构成要素,因此不认定为住房。而李家余户房屋通水通电,有厕所、有床、有空调、室内摆放有水桶、电饭煲等生活厨具,室内堆放有大米等生活物资,并且李家余公公叶林兆在此生活居住。李家余房屋大门处虽有一小部分是活动板房,但被砖墙包围融为房屋一体,且实际在此居住生活,因此,按泸市府发〔2020〕2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现场情况,工作组一致认定李家余房屋为砖瓦丙级。认定完成后,按照相关规定工作组于2021年3月5日在鱼凫社区一社张榜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县统征中心、镇拆迁指挥部、拆迁工作组未收到举报和不良反应,公示结束后,工作组根据文件标准给予拆签补偿,整个拆迁过程合法、合规、合理。
二、针对您举报综合执法局威胁您不配合工作将认定房屋为违建的问题,您户籍在毗卢寺征地拆迁中已由原农村户籍安置为城镇户籍,在鱼凫社区一社(原小五社)修建彩钢棚即为违建,但由于在拆迁工作中考虑您积极主动配合工作且家庭确属困难,因此在拆迁过程中参照彩钢棚标准给予补偿。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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