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关于海滨村安置房一事目前存在争议的问题在于拆迁协议与实际建设房屋面积不同,中间出现了一份2016年据说是有村民签字的修建方案图纸。但是实际村民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都不知道这份图纸,并未通知到村民,且签字部分存在异常,有字迹相同的,有签了字的村民根本就不识字的。请问,这是签的一份什么文件?为何在不通知大部分村民的情况下就认定此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我们拆迁协议是每户签订的,为何在涉及每户房屋面积修建的时候却只需要代表同意即可?请问这是否存在欺骗行为?
海滨湾社区第3、5、6、11居民小组幅员面积799亩,居民395户、1200人。该项目于2014年4月启动拆迁,拆迁安置房位于海滨湾3、6组范围内,于2017年5月开始修建,2020年5月竣工,共建安置房屋1138套。按照商定工作流程,海滨湾安置房初步设计方案于2016年3月18日征求了海滨湾3、5、6、11组居民代表意见并签字确认,初步设计方案中:套一套内面积为40.97平方米、套二套内面积为65.15平方米、套三套内面积为94.69平方米。因最终确定的施工设计方案变更,居民代表签字确认的房屋套内面积与安置房竣工后测绘出来并报市房建局备案的套内面积存在差异:套一相差1.87至3.2平方米,套二相差2.02至2.5平方米,套三相差3.18平方米
海滨湾安置房的设计,施工,验收及面积测绘均依法合规。竣工测绘套内面积与初设方案内套面积不符,对于面积差问题,成都市城投公司已有解决方案,请前往社区了解详细情况,同时青龙街道、海滨社区已组建宣传队伍上门告知各位居民解决方案。为了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尽快结束超期过渡,促进社会稳定,对于面积差问题市城投、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正在商议将给予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