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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建言】中环一号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5 17:58 已回复

我是中环一号的业主,开发商延期交房,承诺的水气民用,电在申请中,我们接房时与他们述说的不一样,还有房子的套内面积也与合同上的不复,现在开发商我们业主提的这些意见不整改,请政府部门给我们老百姓出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3 14:28

来话人:
您好,针对该楼盘问题,10月24日,区政法委、住建交局已联合多部门召开现场协调会协调处理。10月25日下午,我局保和街道市场监管所到现场了解情况,水电气按民用或商用收费均以合同为准,开发商及物业均表示电费可由物业代缴,也可由业主自行缴纳;合同有约定的事项均以合同为准,双方按合同执行,如对合同条款存在异议,可向法院申请仲裁;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存在问题的,可向住建交局反映相关问题。
10月31日下午,保和街道办组织我局保和市场监管所及其他相关部门、业主代表共同召开了协调会,对业主代表反映的十余个问题进行梳理。会上已告知,对于中环壹号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后由您或业主代表统一提交到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15楼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二科或槐树店一路5-7号(旭日苑B区)保和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67575919/67575920。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4 17:06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关于您反映的中环壹号项目关于供气、供电的相关问题,成华区新经济和科技局高度重视,经与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对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电、气采用民用标准收费的诉求。根据2017年4月成都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的电、气,应按照商用标准收费,禁止按照非商用标准收费。中环壹号楼盘属于40年产权的商业地产,故该项目需执行上述规定。

成都市成华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1年11月4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9 09:56

网友您好!
经查,中环壹号项目2021年10月19日通过并联验收,达到交付条件后,于2021年10月21日开始实施集中交付。
关于业主反映水电气费收取的问题, 经了解该项目为商业体。水、电、气的收取在物业合同中均有约定,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我局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做好相关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同时来话人也可向区经科局、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和咨询电费问题。
部分业主反映开发企业涉嫌收取合同价外的费用问题,业主可向我局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待我局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理。
关于房屋层高及面积问题,建议业主向市住建局反映。
关于阴阳合同问题,建议业主向市场监管局反映。
关于要求转供电换直供电及一户一表问题,建议业主向经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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