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中环壹号大厦开发商拒绝承认水电气民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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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求助】中环壹号大厦开发商拒绝承认水电气民用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5 13:1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是一名普通的老百姓!本人于2018年7月20日在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99号买了一套名叫中环壹号大厦的公寓。原定于2021年5月30日交房,后因开发商原因延期交房至2021年10月21日。本着开开心心回家的心情,但交房过程不尽人意,问题层出不穷。比如水电气不民用问题、电为转供电问题、公摊面积过多问题、房租实测误差问题等。其中最重要的问题为水电气不民用问题,当初中环壹号开发商处承诺是水和气是民用,电如果不属于办公类型就也可以申请民用。水电气民用是我买这套公寓的决定性因素,也是大多数中环壹号业主购买此公寓的重要因素!但是,我于2021年10月24在交房过程被中环壹号物业告知水电气全部为商用,得知此消息我为之震怒。开发商这完全违背初衷!公开耍赖!欺负我们!欺骗我们!欺诈我们!我和同行业主要求开发商针对此问题立刻整改,但是开发商态度强硬,拒绝整改!我身为一名普通的百姓,实属无奈,深知自己势力单薄,所以,恳请相关部门责令开发商整改,还我们广大业主群众一片安心!
此致,
敬礼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3 14:13

来话人:
您好,针对该楼盘问题,10月24日,区政法委、住建交局已联合多部门召开现场协调会协调处理。10月25日下午,我局保和街道市场监管所到现场了解情况,水电气按民用或商用收费均以合同为准,开发商及物业均表示电费可由物业代缴,也可由业主自行缴纳;合同有约定的事项均以合同为准,双方按合同执行,如对合同条款存在异议,可向法院申请仲裁;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存在问题的,可向住建交局反映相关问题。
10月31日下午,保和街道办组织我局保和市场监管所及其他相关部门、业主代表共同召开了协调会,对业主代表反映的十余个问题进行梳理。会上已告知,对于中环壹号是否存在虚假宣传问题,建议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后由您或业主代表统一提交到航天路50号国机西南大厦15楼成华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二科或槐树店一路5-7号(旭日苑B区)保和市场监管所。联系电话:67575919/67575920。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新经济和科技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4 17:35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关于您反映的中环壹号项目关于供气、供电的相关问题,成华区新经济和科技局高度重视,经与供电公司、燃气公司对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电、气采用民用标准收费的诉求。根据2017年4月成都市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第三条规定,商业、办公类建设项目的电、气,应按照商用标准收费,禁止按照非商用标准收费。中环壹号楼盘属于40年产权的商业地产,故该项目需执行上述规定。

成都市成华区新经济和科技局
2021年11月4日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华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9 09:42

网友您好!
经查,中环壹号项目2021年10月19日通过并联验收,达到交付条件后,于2021年10月21日开始实施集中交付。
关于业主反映水电气费收取的问题, 经了解该项目为商业体。水、电、气的收取在物业合同中均有约定,由物业公司代收代缴。我局要求物业公司严格按照物业合同约定收取相关费用,做好相关业主的沟通解释工作,同时来话人也可向区经科局、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和咨询电费问题。
部分业主反映开发企业涉嫌收取合同价外的费用问题,业主可向我局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待我局调查核实后,依法处理。
关于房屋层高及面积问题,建议业主向市住建局反映。
关于阴阳合同问题,建议业主向市场监管局反映。
关于要求转供电换直供电及一户一表问题,建议业主向经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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