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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咨询】新都区观澜鹭岛2期临街面强拆防护栏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4 18:19 已回复

尊敬的各位领导:
我是新都区观澜鹭岛2期4栋的业主,本月收到物业通知,说要强制拆除生活阳台的防护栏,几年前装防护栏的时候,物业也没有说不允许装,现在突然让拆掉。
目前物业提供了一份协议让签字,说拆掉以后,可以按市价补偿,但是只能冲抵物业费,不提供现金补偿,现有以下问题:
1、强拆防护栏是否是政府行为?还是物业的行为?是否合法合规?因为什么理由突然让拆除防护栏?
2、虽然提供补偿,但是物业表示补偿款只能冲抵物业费,不提供现金补偿,如果是政府提供的补偿款,物业这样私吞补偿款是否合规?为什么不提供现金补偿?
3、小区已经发生过小偷从生活阳台入室的事件,拆掉外置式防护栏以后,安全起见,肯定还要重新安装内置式防护栏,物业不提供现金补偿,重新安装内置式防护栏的费用谁来补偿?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新都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06 09:41

网友:您好!
来信已收悉,即转三河街道办事处进行办理,现回复如下:
经查,观澜鹭岛小区2期2、3、4幢部分临街业主私自设置外置式防护栏情况属实。2021年10月12日,三河街道综合执法协调办工作人员到达现场,依据《成都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建筑物临街面不得设置外置式烟道、外置式防护栏(网)。按规向所涉业主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进行改正。并不存在强拆防护栏的情况。
感谢您对新都区工作支持与理解!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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