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顺苑物业管理处私自设立收费,且业主交费后深夜还不放行,并进行人身侮辱恐吓,派出所来了并且告知了法律相关条例,第二天依旧如此,不公开文件材料私自经营小区公共场地收费,坐地起价且不公开收益,进个人收款腰包。并且告知所有费用无发票。作为一家盈利性公司是否涉嫌偷税漏税?横行霸道。欺负弱势群体,并用业主所谓开奔驰不成文的规矩条例认为不应计较,进行人身侮辱,为所欲为。至今当事人未做出说法未整改条例,对业主带来了时间,金钱,人身的威胁和伤害。有关部门是否能政治? 不应恶小而纵容。这是对知法守法的公民的不公。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咨询的问题,青羊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税务局核实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我局工作人员于2021年10月26日早上10:30与您取得联系,了解情况。经核实,青羊区正通顺街通顺苑物业为成都通顺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我局工作人员针对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停车费未开发票行为进行了简易处罚,并责令该公司补开具发票给您。您对我局处理结果无异议。
青羊区网络理政办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