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你好,我是简阳赤水街道农民,现在当地征地拆迁安置失地农民社保,我今年33一直在用人单位购买了社保,现在征地有我名额,那么我社保是不是重复了,我以后该选择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还是土地征收这边继续缴纳,如果继续选择用人单位继续缴纳那么土地征收那边社保怎么办,还有土地征收那边的事业金还能领到吗
曹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咨询的问题,简阳市赤水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社保科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按现执行征地失地农民社保政策,您可享受9年失地农民社保和医保。因您在用人单位已购买社保,可选择单位继续缴纳社保,社保局则按照失地农民社保标准按月返还您社保金,共9年。失业保险要待您50岁前如被用人单位辞退无工作后才可领取,最多不超过24个月。
以上情况,赤水街道办事处已于2021年10月27日9时55分与您联系,您表示满意。最后非常感谢您的来电,如您还有未尽事宜,可直接拨打赤水街道办事处办公室电话028-27282001进行咨询和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