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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开发商侵占业主公共活动区域用地
2021-10-24 02: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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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你好,我们是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凤凰城C区的业主,下面我们将遇到的问题反应如下,请求上级领导帮助百姓解决:       我们万和凤凰城C区内一号楼处有一块地,这块地是我们万和凤凰城C区所有业主共有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但实际中被开发商修建了一个围墙,把业主们共有的公共活动区域拿来办幼儿园使用了,侵占了小区我们所有业主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并且房产证上也很清楚的明确注明这块地属于C区业主共有,如果说这块地被开发商圈起来办幼儿园使用,那么请问我们业主还怎么去共有,我们业主还怎能在自己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上进行活动呢,所有业主在购买房时开发商在未告知所有业主这块地是C区所有业主共有的情况下,让业主们签下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补充协议》第七条相关内容,属于典型的欺骗欺诈行为,这条是不具有合法效力的,还应当追究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我们所有业主是在签订协议之后许久,直到业主拿到了房产证才知道这块地是我们小区所有业主共有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前期我们业主多次向自然资源局反应了这一问题,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当着业主的面,自己也确实承认了这块地确实是C区所有业主共有的。由于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自己的错误,规划时没有考虑到侵占业主公共活动用地这一问题,签批了开发商把这块地圈起来办幼儿园使用,现在业主发现了这块地是我们C区业主共有的公共活动区域用地,为了掩盖他们规划部门自身失职失责问题,每次解决问题都把问题避开,不从根本问题上来解决,对自身出现的错误问题不敢正确的去面对纠正。在此想请问下自然资源局规划部门人员,这个围墙到底是规划失误签批的,还是有人故意这样签批的,当初是谁主办签批的这个事,为什么主办人不敢出来解决,你们是贪了钱不敢去实事求是的解决吗,现在规划部门不找自身问题,把所有问题全部抛给业主们自己解决,为什么你们自己不敢从根源找问题,是不是只要你们自然资源局规划签批了的,哪怕是签批错了的你们都强定认为是对的,是不是所有的对错都是你们说了算,你们自然资源局还有没有公平正义,老百姓还可以相信你们吗。开发商当着政府部门工作人员部门的面对业主嚣张跋扈、猖狂至极。相关部门人员和开发商还说不服就去告他们,他们接招就是了,我们业主有录音记录。如果这个事情犍为县规划不妥善解决,我们业主会按照程序从县、市、省、部、中央一级一级的往上反应,并且让媒体介入曝光,我们所有业主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犍为县自然资源局
回复时间:2021-10-30 10: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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