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杨书记:我是四川金渝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我从2016年3月1日入职四川金渝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外联专员的职务,公司从2021年7月份至今以各种理由拖欠工资现已恶意欠薪4个月,并且在2021年10月22日下发文件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无任何补偿,请杨书记为我们主持公道,要求公司支付7月至10月份工资及单方面解除合同的赔偿款。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调查核实,您已向合江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了相关的仲裁申请,您所申请的事项目前正在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合江县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电话:0830-5261752。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