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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助]护照被公安机关宣布作废,重新申领护照
joy123
2021-10-22 20:29:30
已回复

尊敬的元市长:


      我的护照在本人未知情的情况被公安机关宣布作废,在以后寻找注销原因和哪级注销机关以及重新申领护照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互相推诿,现将具体的情况陈述如下:


      1.2020.01.29本人因工作原因出境越南,因疫情原因故一直未回国(之前公司都是安排三个月回国休假一次)。

      2.2021.06月开始先后出现本人手机卡停机和银行卡限制,本人有电话联系客服等均回复需本人亲自至营业厅或银行柜台现场确认处理,故本人找公司申请2021.09.13回国处理,但在2021.09.13入境广西友谊关口岸时,出入境工作人员告知本人的护照失效并被剪脚,具体因由需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局或派出所确认(后来确认得知是公安部出文,出入境作废)。

       3.2021.10.13 上午9点至户口所在的富顺派出所,询问相关人员要到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处理。本人前往三台县公安局反诈中心询问本人手机卡+银行卡+护照异常,工作人员查询后说要返回至本人户口所在派出所进行建档然后回传资料,三台县公安局反诈中心确认没问题就会给对应机构给出解锁信息。

      4.2021.10.13本人返回富顺派出所,配合派出所值班人员做了笔录(工作经历、国外居住地、收入、微信、银行卡等相关信息),本人提供了公司出具的工作证明;下午14:20随富顺派出所王警官还到在三台县公安局采集资料(按照高危人员的方式进行数据采集:血液,指纹,掌纹,手机Sim卡信息,声音,脚印,身高,体重等),并签署了无犯罪/诈骗等保证书;采集完信息时间至2021.10.13下午4点左右。

      5.本人采集完信息返回三台县公安局反诈中心办公室,找到上午对接人员询问护照重新申领流程,说需要出入境确认信息,然后往来出入境,终于在出入境查询是2021.05.26公安部有发文作废本人护照,但未出事相关文件,同时出入境工作人员告知需刑警大队提供解除函方可收集本人资料确认办理护照; 返回反诈中心说明情况后,对接人给出处理方案:需出具公司的营业执照、在职证明(原件)、社保清单、派遣函(原件)等资料,然后送往市里审核,通过之后才会给出入境出具解除函,本人方可在出入境重新申请护照办理领取。

     6.2021.10.15本人收到公司快递的相关原件资料,于下午14:00前往三台县公安局反诈中心递交资料,本人递交的资料有:跟公司最近签订的电子劳动合同、在职证明(原件)、派遣函(原件)、社保清单、本人在职公司与派遣至越南公司的关系证明、本人在职公司的营业执照、派遣至越南公司的营业执照及翻译件,并确认到:a.2021.10.18会递交我的资料给到市里做审核确认,2021.10.18下午3点可以打电话确认护照解除的结果;b.已收到派出所资料,确认银行卡和手机卡的可解锁,已把相关信息给到银行和移动运营商,待银行和移动运营商按照他们的流程进行解锁。

     7.截止到2021.10.22号打县反诈中心电话5239755才得到提交资料的审核结果,其结果是市局不同意出境;同时本人二次电话,想了解资料是递交市里哪个部门、是哪个部门出具的不同意结果,结果是以上两点信息我未得到任何回复,电话中一直说了解这个干啥,我说想了解清楚,最后直接挂断电话。


     从一开始,都是按照公安局的要求,配合调查,出具了相关的证明材料,但本人在未参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未接到任何通知,未知情下就直接被手机卡冻结、银行卡限制非柜台业务、护照失效作废、列为高危人员管控,以及护照失效后重新申领的不能,直接一句不让出境,现在已经对我本人工作和经济造成了很大影响,只能向市长求助,恳请市长能够为我的问题解决创造条件。

 

      如果由于相关部门在宣布护照作废的过程中程序违法,一是请撤销对我护照的宣布作废;二是由于我的公司新项目已立案要投产,请加急办理新护照;三是取消本人作为高危人群的管控;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网络新闻发言人
回复时间:2021-10-25 16:35:18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三台县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1-11-02 17:0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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