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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 求助】我该住到哪里去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2 14:48 已回复

各位领导好:
我是阆中市鹤峰乡罗汉山村一组农民,在2021年10月中的时候,乡政府和村委会开会通知我们可以参加农村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并修建新农村。我们非常高兴可以享受国家政策,还有过渡安置5800元,新旧房屋都有补助!
要求我们在10月23号之前搬离原住房,并搬走原住房内一切物品,和自行拆除原住房。我们尊照执行,但在22号左右,我们家拆出了几间房后,政府突然通知房子不修了!为此我母亲昏到几天,安置费没了,新房不修了,新房补助没了!前段时间暴雨原因至部分墙体倒下,现在过路都危险,这是必经之路,每天父母,孩子们都要经过。前段时间政府通知不让修老屋基,要自行找土地修建,我联系联系邻居,邻居不同意,然后几家又从新选扯,说是农田保护不让修。我们家老人前两年因意外切除了脾脏,需要常长期吃药,母亲体弱多病,腰尖盘突出,头昏也是长期服药,一个孩子读高中,一个读小学住校,如果没有政策和政府的支持我也没有办法修建新房。前段时间电话联系阆中市政府让我找乡政府,到现在也没回服处理现在我们遇到的问题,现特向市政府求助,望各位领导帮帮我们想想办法,让我们有个安全的居住环境,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鹤峰乡人民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8 18:3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我乡政府已进行核实,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参与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新建房屋的意愿很强烈,乡、村已组织国土人员现场勘查您新建房屋选址是否符合“三避让”原则,是否侵占基本农田,因为根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法律规定,请您理解。
另外您新建房屋选址的最终使用,还需征求涉及地块农户的同意,由您们自行协商处理。
感谢您的留言,农村土地政策性很强,如对上述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阆中市鹤峰乡人民政府详询,联系电话0817-6397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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