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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精装房整改期间的物业费应该由谁支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1 22:34 已回复

请问领导,我们购买的茶店子西街云上官邸住宅,房屋于2021年9月19日交房,合同签订交付时间是2021年8月31日,延期交付20天,开发商违约金只支付10天,合理吗?房屋交房以后,因为开发商的房屋质量问题,比如门窗有损坏,橱柜有缺件,墙面有空鼓,卫生间漏水等等原因导致我们一直没有收房,请问整改期间的物业费用应该由开发商支付吗?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2 09:35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悉,正在处理中,待处理完毕后会将结果进行公布。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金牛区政务服务管理和网络理政办公室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5 17:30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反映的问题金牛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有关单位进行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调查:关于您反映的问题,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已督促开发企业与您主动联系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建议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物业费由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物业服务前期协议》已就物业费的缴纳事项进行了约定,建议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情况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10月25日13点14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知悉。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87612893进行咨询。
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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