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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 投诉】凯旋物业以不缴纳整改期间物费为由拒绝业主收房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1 17:04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您好:
      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武青西一路529号美泉悦府。
      对象:成都凯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美泉悦府物业服务中心。
      事件:业主从通知收房日起验收房屋,屋内有贯穿5米长裂缝、漏水等严重问题,经长时间整改,物业以不缴纳整改期间物费为由拒绝业主收房。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 已竣工验收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与业主按照约定交付方式已交付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业主承担。以及和开发商签订合同,整改期间物业费由建设单位承担。于今年8月23日获得武侯区住建局回复,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而实际到目前为止,开发商物业都不按此执行!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武侯区综合行政执法举报投诉受理中心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8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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