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长王凤朝 » 关于家庭成员增加后购房预审码必须重新申请问题
QQ空间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城建 求助】关于家庭成员增加后购房预审码必须重新申请问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1 15:26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本人与妻子从去年开始在高新区摇号,一直没摇上,今年高新区开盘少,为了尽快买上房,将我的购房资格转去了天府新区,因8/12新政补丁,如果要在天府新区购房,就不能撤销原预审码,重新申请预审码了。9月初家里添加了小孩,为了保住购房资格,不敢去给小孩上户,请问下领导,这种情况能否给孩子正常上户后通过申诉或其他方式添加家庭成员,不影响购房顺位呢?


顺便给个建议:如果夫妻同时在两个区域拥有购房资格,能否优化系统,让一个家庭拥有的这一个预审码在两个区域生效,避免出现反复撤销又重新申请呢?报某个区域时,可以选择用丈夫还是妻子的资格,然后再提供对应人的材料。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高新区管委会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24 15:09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经核实,您咨询的购房问题属成都市住建局职权,建议您向成都市住建局进行咨询,咨询电话详见:http://cdzj.chengdu.gov.cn/cdzj/c133501/phone_number.shtml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25 15:35

市民: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赠与管理和优化购房资格复核顺位相关事宜的通知》(成房领办〔2021〕11号),文件发布之日(含当日),已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意见书的商品住房项目,其购房资格复核按原规定执行;文件发布之后取得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意见书的商品住房项目,其购房资格复核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针对您提出优化完善无房家庭认定标准的有关建议,我们将按照国家、省、市房地产市场调控要求,科学分析,积极研究,努力支持市民自住购房需求,继续保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成都市住建局 2021.11.25

同领域留言更多>>

同类别留言更多>>

问政四川所有文字、图像、视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转载事宜请联系四川日报全媒体 联系电话:028-86968654

蜀ICP备12028253号-2川公网安备5101040200007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51120170001

中国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12377

四川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028-962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