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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 投诉】东方桂苑小区4栋底部商铺造成小区内油污隐患!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Annie4115  2021-10-21 10:16 已回复

领导好:我是成都市锦江区海椒市东方桂苑一名普通住户,最近看到小区内发生的事件触目惊心。我小区4栋商铺商户罔顾法律法规,砍伐行道树木,听说法律明文规定住宅商铺不能开餐饮的规定,将排污管道通通都安装至小区内,给小区业户造成极大安全隐患和环境影响。我们屡次给物业和社区反映都得不到真正落地解决,现在肯请上级部门派专人到我小区勘察此事,提出切实解决方案。否则,我国的这些法律都是一张白纸,人民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1、《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城市建成区的居民住宅楼内、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及热污染的餐饮、洗浴等服务经营场所。


2、《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3、《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锦江区政府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6 16:35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锦江区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牛市口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接到情况反映后,牛市口综合行政执法队已于2021年10月21日14时对海椒市横街东方桂苑2家餐饮店责任人进行约谈,经核实,商家现阶段在进行装修作业,执法人员向责任人宣传了城市管理及大气污染防治的相关法律法规,责令立即停止装修,并对其装修未报备、砍伐树木的违规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也将采取巡查及突击检查的方式,对商家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及全面规范管理,督促其整改。经巡查,现未进行装修作业。
综合行政执法队现已开展常态化管控工作,下一步,城管执法中队针对该问题将增加对该区域的巡查频次,持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0月22日下午回复,已知晓。 如遇投诉问题,您可拨打牛市口街道办事处24小时公开电话(18919566217),街道办事处将第一时间进行处理。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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