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再婚的丈夫有一女,户口在女儿母亲户口上。今年退休,但我该属于独生子女还是属于终身无子女的问题上,社保部门说他们也不知道,要我找卫计局判定,卫计局又说不该他们判定。以致我无法办理正常退休手续
尊敬的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市中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您通过“问政四川”发帖咨询“我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再婚的丈夫有一女,户口在女儿母亲户口上。今年退休,但我该属于独生子女还是属于终身无子女的问题上,社保部门说他们也不知道,要我找卫计局判定,卫计局又说不该他们判定。以致我无法办理正常退休手续”问题已收悉。根据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原《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4年修改)精神:关于子女数的计算是以该夫妻各自生育(含抱拾养)子女数合并计算。您的情况属于有一个子女。对只有一个子女的:若已办理独生子女证,则判定为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可享受独生子女父母优待;若未办理独生子女证,则不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政策优待。您的情况若再婚后未办理独生子女证或申请了照顾生育,则不能判定为独生子女父母。
再次感谢您对市中区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谢谢!
乐山市市中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