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私人车位按充电桩物业收占用公共资源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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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求助】私人车位按充电桩物业收占用公共资源费合理吗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0 18:08 已回复

尊敬的施书记您好,我是简阳某小区的业主,该小区是2019年交的房,本人因为要在小区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物业要求交几千元占用小区公共资源费,说是该小区在修建的时候没有考虑到有充电桩安装,变压器容量可能达不到,以后会扩容要产生费用,我有几点疑问:1.用电设备家用电器随时都在更新或升级,新修房子不可能遇见到未来会有什么用电设备出现,就好比空调,电暖器等这些大功率电器以前没有普及的时候,建房的也没有考虑这些因数,难道当时安空调物业也要收占用公共资源费吗?2.现在变压器还没有扩容就收费合理吗?即使扩容都应该动用维修基金或共有收益吧?3.现在整个国家都在提倡节能环保,大力支持推广使用新能源车,购买新能源车国家都不收取购置税,为什么小区物业还要收费呢?我想恳请施书记能在百忙之中解决我们老百姓的问题,谢谢!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0-26 09:36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关于您反映信访事项,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及小区名字,我局无法核实具体情况。小区电容设施设备属于小区共用设施设备,安装充电桩属于占用全体业主的共用设施设备,所以扩建电容时就需要安装了充电桩的业主进行分摊。关于您反映的物业提前收取扩容费用的问题,建议您向市发改局投诉举报。
以上情况,因您未留联系方式,建议您联系市房产保障中心028-27218560,详细说明具体情况,我局将跟进核实处理。

简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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