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 » 成都 » 市委书记施小琳 » 农行光华支行房贷利率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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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投诉】农行光华支行房贷利率过高来源:问政四川 网友:问政网友  2021-10-20 15:02 已回复

尊敬的领导:
 您好,我于2021年7月底通过摇号认购成都市海伦堡玖悦府住宅,总价169万,需办理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共计118万。8月27日,开发商和农业银行光华支行安排业主分批次签订贷款协议,并邀请相关机构进行了公证,该协议中未标明贷款利率、未写明贷款合同签订日期,销售及银行方面表示:利率以放款时执行利率为准。根据银行方面信息,8月时该银行执行利率为6.125,现已有所调整,但具体执行政策尚未明确告知。目前,该行及成都公积金中心暂未向我发放贷款。
近期,中国人民银行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货币市场利率运行平稳,成都等主要城市的银行开始调整虚高利率。10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最新召开的金融统计数据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已指导主要银行准确把握和执行好房地产金融审慎管理制度,保持房地产信贷平稳有序投放,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然而农行光华支行以合同签订时期早(实际未标明签订日期)、执行利率6.125不变(实际承诺以放款时执行利率为准)为由,拒绝向我们提供最新的5.635%的房贷利率。
请相关监管部门关注两个问题:
一是在签订贷款协议时不注明利率、不注明日期是否合理?我想民间高利贷也不至于如此。因为如此签订协议,不过是以为银行是强势方,拥有最终解释权,在利率和日期上留下余地,能够以对银行有利的方案来执行,监管部门能否对其行为进行约束?
二是新政策是否要执行。目前我们也尚属于未定利率、未放款的客户,为何不能享受新政?是否银行针对客户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和执行政策,贪图利益不贯彻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宏观安排?
以上情况,请监管部门核实督促,保障消费者利益,保护城市新青年在蓉扎根的权益,房地产不是银行收割利益的韭菜基地,金融机构应当接受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和相关部门监管指导!请相关领导重视,期待您的回复。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天府新区来源:问政四川 回复时间:2021-11-25 13:30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该情况建议您向银保监会进行反映。地址: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966号3号楼,热线电话: 12378( 工作日 9:00-17:00 ),或拨打中国农业银行客服电话9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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