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于悂路89号。四川颜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商品房和车位。然而白马新城的物业。要收取车位每个月70块钱的管理费。这个管理费完全不符合南充现在的收费标准。再说了,这个车位我们是有这个产权使用权。请有关领导去审查这些不合理的一些物业情况。
您好:停车费分为车位租赁费和车位管理费,分别由开发公司和物业公司收取,您所提到的车位费是车位管理费,经调查该车位费收取标准是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的,不存在乱收费情况。如有其他问题咨询,请向南充市房地产管理局嘉陵办事处物管科进行了解。(电话:0817-3869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