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本人亲属于2021年9月20日在中信城开麓山上院购买住宅一套,并与成都建设银行天府支行办理首套刚需按揭贷款;但银行所给的按揭利率为6.125%,由于该利率远超成都市首套刚需利率;于是向银行询问是否可以降利率,享受正常刚需利率时,银行给的答复是:父母共借不属于刚需范畴,不能享受刚需利率。
本人亲属及其父母自身情况:全国范围均无房屋贷款,征信良好,收入稳定,合并税后流水远超楼盘规定的月供房贷负债2.2倍
问题:本人亲属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及成都市所规定的刚需无房条件,银行却说不属于刚需,不能享受刚需利率政策,请问该银行该操作是否合规合理?
其他:在签署合同当日本人亲属询问过银行父母共借是否对按揭贷款有所影响,银行回答:无影响,贷款审核条件是对主贷人的审核,共借人有在职证明,银行收入流水,征信无问题即可。
该楼盘还有很多业主有类似情况都被银行用该说法回拒,望能给民众一个公道说法。十分感谢。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天府新区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银行按揭贷款问题,建议您向建设银行:028-95533或4008200588反映,或拨打12378向银监会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