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十月初开始尝试 直到今天 10月19日 仍然无法通过微信小程序和APP 登录 预约c成都市公积金 业务,请问一个公积金系统升级会造成半个月的无法登录问题?为什么不准备一套新的系统先测试通过再上线?
黄声兵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咨询用工单位是否必须为职工购买住房公积金”的事项,我中心已收悉。现将调查处理结果回复如下: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规定:“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的意见》(成办函[2016]103号)要求:“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要为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
我中心已于2021年10月19日与您取得联系,告知您以上处理结果,您表示满意。感谢您对我中心工作的支持和理解,谢谢!
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