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单位属于微小企业,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进行改建已迫在眉睫。但有关部门对我单位提供的报建不与批复。有关部门能否考虑微小企业实际生存问题,就一些事宜处理。我单位将积极配合工作。
网友:
您好!谢谢您的留言,您所反映的问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您反映的“报建不予批复”事宜已与您沟通,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东部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对接办理相关事宜。
以上情况已于2021年10月21日16时58分,与您电话联系,您表示满意。
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