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普通成都市民,居住在崇州市棠悦路666号远洋栖棠小区。近一日,包括我在内的多名业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小区开发商(远洋地产下辖的成都恒茂置地)以及物业管理(远洋地产下辖远洋亿家物业)不顾众多业主的反对,强行向业主收取天价停车费。
目前小区开发商和物业坚持向业主收取380元/月的停车费和不封顶的的临停车费。更过分的是,这个价格是开发商未经过市场调研,办公室拍脑袋制定,远高于附近片区,甚至高于温江区,成华区。针对业主提出的未出示价格制定依据、公示期不足30天,协商期不得收费等问题,物业和开发商均无任何正面回复。
本人也和相关政府部门沟通,了解到目前停车场收费执行的是市场调节价,但是开发商未调研参考附近小区收费价格一意孤行。请求相关部门,责令开发商停止收费,启动相关部门成立协调部门,组织听证会协商,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针对你反映问题,经调查:物业对于崇州远洋栖棠地下室停车场使用备案已由交通运输部门办理完毕,并且进行了现场停车场收费标准公示,临停车位收费标准1、停车不超过15分钟以内的免费停放2、临时停车费的2小时以内收费2元超过2小时收费为每小时加1元。如来信人还有疑问的,请找崇州市价格管理部门,崇州市发改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