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您好。我要咨询关于人才公寓资格的问题,有以下两点存疑:
若我这个月申请获得了人才公寓的资格,但是目前没有人才公寓开盘。若到开盘时,1.我所在单位并不是当时申请人才的单位,需要重新按照目前单位的情况申请还是可以保留呢?2.开盘当月若我没有交社保或者在我获得人才资格后到开盘时这个时间段我的社保断缴了,我的人才资格保留吗?期待您的回复。
来信人:
您好!谢谢您的来信,您所反映的问题,由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人才公寓资格申请的有关问题,公园城市建设局已于2021年10月20日16时22分与您联系,并为您做出政策性解释。如有需要,您可拨打公园城市建设局房产处咨询电话:028-85255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