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家里房屋已经被拆迁了,签署了安置房补偿协议,还未拿到房子。但农村老房子是她阿公阿婆嘞,我女儿的户口未迁出去。一个户口6个人,当时拆迁时还没成年。现在娃娃成年了,没房子住得。可不可以通过分户的方式,在农村申请到宅基地建房呀。
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您咨询的农村建房问题简阳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2012年修正本)第五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不超过规定标准面积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为每人20至30平方米;3人以下的户按3人计算,4人的户按4人计算,5人以上的户按5人计算”,又因你户已纳入安置房补偿对象且人均宅基地面积满足使用条件,因此不可以通过分户的方式在农村申请宅基地建房。
简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