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郫都区安德镇蜀郡杜鹃城小区业主:我们小区使用十多年的健身扬地。在2009年被望乐社区规划修建成社区收费停車场,我们多次向区领导反应。他们都说政府行为。难到政府就可以隨便更改建设图纸,随便占用小区的健身扬所吗?望上级领导为业主伸张正义,还业主们一健康、和睦、文明、美丽小区健身场所。让欢笑在明夫中诞生。因为我们小区有400平方米健身场地,被社区征用。不知社区这个行为是正确行为吗?
亲爱的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的问题,我街道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停车场是由街道打造的市政停车区域,不属于小区建设用地,小区交房至今未改造过公区健身场所。由于您提出购房合同约定小区业主有400平米健身场所的问题,已建议您针对合同约定可前往物业中心或区住建局查看图纸。
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