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是泸县福集龙桥社区村民,在9.16地震中评为D级危房。首先感谢政府对我们的重建帮助,但是地震一个月了,我们还在帐篷里面等待原地建房的批准手续,有工作人员来说不能原址重建,要搬到其他生产队修建,因为这里要打造旅游区。请问领导,具体政策什么时候出来?这种行为算不算政府征地?如果是征地,农民能不能要求按照国家征地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如果不是征地,聚居点修建房屋是不是强制行为?农民有自主选择权吗?谢谢!
网民朋友:
您好!您咨询地震后灾后重建等问题的留言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关于您反映的原址建房审批的问题,首先要看您的原房屋是否在玉蟾山风景区内,如在玉蟾山风景区内,根据《四川省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风景名胜区必须按照批准的规划进行建设。建设项目(含农房建设和寺庙建设)的选址、布局和建筑物(构筑物)的高度、体量、造型、色调应与景区景观和环境相协调。建设项目应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建设项目不得立项、建设;如不在玉蟾山风景区内,则严格按照农村宅基地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建房。
关于您反映的聚居点的问题,灾后重建初步在龙桥社区选有聚居点,建议龙桥社区原房在风景区内的居民灾后重建选择到聚居点集中修建;政府也在为原房屋离聚居点较远,不利于生产生活的群众极力向上争取原址修建的政策,等待进一步明确。
如您仍有疑问或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玉蟾街道政策咨询室,电话:0830-8192100。
感谢您的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