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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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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资格认定
2021-10-15 22:52:07
已回复
本人是由金马镇方井村3组迁入芦葭镇英明村6组,农村迁农村,迁入时间为2018.5.22,我能否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我农村迁农村是否会变成城镇户口? 英明村6组的房产是我孩子爷爷的,我老公和公公都有二轮土地经营权。我老公和公公,是因为科学技术人员家属农转非移入芦葭镇特1号。2018.5.22我老公和公公由芦葭镇特1号迁回芦葭镇英明村6组后,同时我以投靠亲友迁入芦葭镇英明村6组。根据川农业【2015】21号《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我属于因合法婚姻关系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人员,符合法定取得,且我户口页职业那一栏为:农业劳动者。我和我老公2014年结婚,都是第一次结婚。 请领导们答疑解惑。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东部新区管委会
回复时间:2021-10-19 1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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