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金堂县领导回复都是答非所问,请金堂县领导不要回复其他,就回复下面几个问题:
1、为什么同一年(2009年)被辞退的代课教师,2020年前退休能享受视同儌费年限,2020年及以后退休不能享受视同缴费年限,依据的是国家哪一条法律法规。
2、我们与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算不算被正式聘用,与学校签订的合同是有效合同还是无效合同,如果是无效合同,请说明理由,如果是有效合同,根据川人工【1988】4号文件和劳社厅(2002)323号文件规定,被企事业单位聘用的合同工,聘用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为什么金堂县要取消我们的视同缴费年限。
3、为什么金堂县对我提供的法律依据不采纳,难道我提供的法律依据是非法的吗?
4、如果我们不能享受视同缴费年限,为什么辞退我们时,金堂县教育局要出示文件,规定2004年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
5、教育局领导说,县政府会议决定,取消代课教师视同缴费年限后,工资减少部分由县财政转移支付给予补齐(足),我去了教育局多次,也没有见到这份文件或会议纪要,试问:当初制定了的文件说取消就取消,何况现在还是传说中的文件,到时又能管多久,如果有这份文件,请给每个代课教师人手一份,给我们吃下一颗定心丸,并且保证社保和医保待遇和取消视同缴费前一样。
请上级领导尽快派人调查处理,维护代课教师合法利益,纠正金堂县政府的违规违法行为,立即恢复我们的视同缴费年限。